关于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公示

2024-06-28 15:15:16      点击:
 

浙江信豪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的文件要求,浙江信豪科技有限公司被列入2024年度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需要公示的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信豪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蒋宝永

企业所在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逸逸园区新发街1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无

数量:0

用途:无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无

浓度和数量:0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2023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1.64吨,主要为废树脂(HW13, 900-016-13)、水处理污泥(HW13, 265-104-13)、废包装物(HW49, 900-041-49);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公司产生的危险固废均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合法处置。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防腐和防渗处理、设置收集导流沟和收集槽、废气收集处理、安装监控接入生态环境局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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